广大教职工: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财务处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放寒假前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对外报账。
2、寒假期间只办理有关应急业务,不对外报账。
3、有公务卡消费的职工,到还款期时请先按还款时间自行到农行还款,等开学后再正常报账。
4、由于超课时津贴、科教研奖励津贴各院(部)正在核对,2016年1月份工资将推迟几天发放,请各院(部)抓紧时间进行核对,按时报送财务处123房间(电话65928176)。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详解。
财务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