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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体育部青年教师技能大赛实施细则

2013/01/27 【字体:

1.基本要求

(1)年龄:截止2011年底满35岁及35岁以下教师。

(2)参赛按排:2011年安排参赛人员为符合年龄段人员的40%参加,其余60%人员明年必须参加;要求符合年龄段的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功比赛。

(3)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好参赛准备工作。

2.比赛内容。

(1)讲课比赛:要求按授课计划讲授随堂授课内容,时间40分钟。

(2)基本功比赛内容:后蹬跑、小步跑、高抬腿跑、跨步跳、侧身交叉步跑、单腿交换跳(三次一换)。距离约10米,要求动作规范,符合专项技术动作要求。

3.评比细则。

(1)成立评比小组,人员由体育部主任、书记、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及督导教师组成。

(2)评比标准:依据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见附件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

(3)参加讲课比赛的教师需参与基本功比赛和讲课比赛两项,根据两项比赛的成绩,评比出一、二、三等奖,体育部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参与两项比赛者均有鼓励奖。

皇冠手机登录官网体育部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