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再次核对学生获助资格

各学院须对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进行再次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助学生发生学籍异动的处理

1.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出现退学、转学、休学、停学等情况的处理

截至目前,获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有出现退学、转学、休学、入伍停学等学籍异动情况,按照国家助学金相关规定,应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的受助资格,同时将尚未发放的国家助学金转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为已认定的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须按照以下程序要求调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1)辅导员要明确告知学生,学院取消其国家助学金的决定。

(2)学院要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受助学生调换申请,提交调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取消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原由、转助新学生的情况介绍,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如被取消助学金的学生目前还在校,须在报告上签上“本人同意学院处理决定”,并签名确认。

(3)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须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入“国家资助”栏,点击“调增调减(学校)”栏,将取消学生信息录入“调减”栏,增加学生录入“调增”栏,并上报。

(4)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中分别导出打印《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调减)和《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调增),盖章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学院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国家助学金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号。

(6)学院取消学籍异动学生的助学金后,如果本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增补,需在变更申请报告写明,并在报告中写上“我学院目前无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增补,请学校统筹考虑转助学生问题”。

(7)如果转助学生为新发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应按照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对学生进行认定,在省资助系统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录入,方能调增国家助学金。

(8)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分10个月发放,本学期将按月发放剩余5个月的资金),各学院要向受助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2.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出现转专业等学籍动情况的处理

如获助学金学生出现转专业情况,本次资金发放将不再进行信息变更、材料移交等特殊处理。学生在核对银行帐户信息时,如发现有信息需要更正,可在目前所在学院进行信息修改上报,所在学院上报学生修改信息时,须注明该生的转专业情况。

3.获得助学金学生作为交换生到国外短期学习情况的处理

作为交换生到国外短期学习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正常发放。

(二)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在近期受到学校处分情况的处理

   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在资助资金发放前,如出现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学院应取消受处分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受助资格。各学院可按照第“1”条中的程序方法调换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学生。

二、核对银行帐户

各学院通知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尽快核对上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时的银行帐户。如无问题,本学期的助学金还将打到原账户中。如有问题,学生将更正后的信息报所在学院,再由所在学院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更正。

另外,国家助学金是按月发放,本次银行账户核对后,本学期不再进行全校性的核对。之后(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完毕前),获助学生如发生银行卡丢失情况,学生本人可持学生证和更新后的银行卡,直接到资助中心变更。

信息变更上报要求:

1.统一使用Excel表格报送(见附件)。

2.Excel表内所含项目内容:序号、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号、新银行卡帐号(农行)。

3.报送时间:3月18日(下周一)上午12点前。各学院将Excel电子表格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未按时上报,将按信息无错误处理。

4.经核对,信息无错误学生的银行帐户信息不再上报。

5.联系人:张芸芸

 附件: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银行信息更正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