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籍方面一些名称的提法
一、关于“级”和“届”
根据惯例,新生入学的年级称为××××级,简称××级。如1978级,简称78级。
毕业班的年级为届。如1982年的毕业生,简称82届毕业生。
凡称××级学生,即指××年入学的学生;××届学生,即指××年毕业生。
二、“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
(一)休学,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批准停学一段时间。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二)保留入学资格,是指新生健康复查中,发现有某种疾病,经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或因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保留下学年重新办理入学手续。根据现行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以一年为限。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
三、“毕业生”、“结业生”和“肄业生”
(一)毕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者。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三)结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者。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四)肄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但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