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我院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编制院内部门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要求,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预算应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能虚报支出预算。各部门申报的2014年预算暂按2013年预算数填报。
(三)、各部门专项支出预算要尽量细化,要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
(四)、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间完成预算编报和上报工作,不能按要求编制和上报预算的部门,经学院研究批复后,将不予调整或追加。
二、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方法、程序
(一)、人员经费由人事处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结合2014年度人员变动因素进行编制。
(二)、学生活动经费由学生处根据学院有关政策进行编制。
(三)、归还贷款本金、利息等专项经费由财务处根据我院贷款情况进行编制。
(四)、基建预算由基建处根据学院研究确定的2014年建设项目编报。
(五)、 出国(境)费预算由国际合作处根据学院安排进行编制。
(六)、各教学系、(部、院)为开展教学工作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资金预算统一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认后,报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进行招标实施。
(七)、日常运行支出预算
1、各教学系、(部、院)的日常运行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日常办公、实习、低值易耗、设备维修等费用),由教务处根据各教学系、(部、院)的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统一核算后报财务处。
2、党、政教辅各部门的日常运行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日常办公、差旅、电话等费用),预算由各部门根据2013年度下达的预算数制订本年度预算,并填写2014年部门日常运行费预算申请表(附表一)。
(八)、专项支出预算
申报专项经费必须符合学院及本部门发展的需要,具有明确的专项内容和真实合理的专项预算清单。
各教学系、(部、院)的专项支出预算由教务处、学科建设处负责申报。并填写2014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附表二)。
党、政教辅各部门的专项支出预算,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申报,每个专项要有科学依据和专项预算清单。并填写2014年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附表二)。
财务处对各部门编报预算进行汇总和初审,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最终确定各部门2014年度预算。
三、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原则
(一)、各部门及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院下达的部门预算,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未经核准的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列支、预支、预借手续。
(二)、专项经费预算,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用途,不能弄虚作假和挪用。预算年度结束时,办公经费结余可转下年度,已启动实施的专项经费结余保留继续实施,年度内未启动实施的项目,预算经费将予收回,如仍有需求,在下一预算年度重新申报。
(三)、达到学院招标管理规定要求的支出专项,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招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予以回避。经招标确定的支出专项,要严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更改预算。
四、时间要求
各部门各项预算申请表,请于 2014年1月6日前将电子文稿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aiwuchu@lit.edu.cn)。纸质文稿一律用A4纸(需加盖部门公章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打印一式2份交送至王城校区办公楼财务处117房间。电话:65928125
编报预算中的有关问题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度部门预算表格
财务处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