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2015年7月、8月工资已通过省财政厅审核,将于近几天打到个人工资卡中,请注意查收,并可登陆财务处网站中“工资查询”栏进行明细查询。现将工资项目调整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资表中项目调整情况
1、将原工资表中的 “10%工资”合并到“保留补贴”栏中发放。
2、校内岗位工资,将上半年3元/分和下半年3元/分的 校内岗位工资合并成6元/分,分别增加到7-12月工资中的“校岗工资”栏中按月发放。
3、将原工资表中的 “业绩津贴”分成“津贴一”和“津贴二”。 “津贴一”发放的是机关、教辅等坐班人员的业绩津贴,同时将上半年5元/分的业绩津贴分别增加到7-12月中按月发放;“津贴二”发放的是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超课时津贴、辅导员带班津贴及班主任津贴,分别平均到7-12月中按月发放。
超课时津贴发放标准,是根据各院部与人事处核定后的标准进行发放,如有疑问请咨询各院部编制发放明细表的老师。
4、工资项目中“扣工资一”金额,是指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未完成额定课时或预发课时核算多的部分老师所要代扣的课时费,并从7-12月工资中按月代扣。
二、7月和8月公积金也将于近期缴存到职工个人公积金中账户中,请有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及时查询。
三、2105年第二季度的水电费将从7月份工资中代扣。
财务处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