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版 >> 新闻公告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新闻信息
关于提交2009年高级职称评审报送高评会所需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2009/09/30 16:09:19    浏览:

我院2009年高级职称审核推荐通过人员,请于2009109-10日向职改办提交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2份;

2.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3份。第1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3. 《评审简表》(系统生成或相同格式)一份;

4. 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5.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6. 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7.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8. 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

9.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0.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 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2. 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教授的审核推荐意见(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13. 19741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691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

14. 正高级缴纳评审费及材料复印费480元,副高级缴纳评审费及材料复印费420元。


   
  作者: 人事处
    上一篇: 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结果公示
    下一篇: 公示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08-2009  皇冠手机登录官网-人事处  联系电话: 0379-65928115 65928116
邮编:471023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