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月业绩津贴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80%月业绩津贴上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80%月业绩津贴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3月7日-9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或教学秘书将各教师随工资发放的月业绩津贴按整数上报,并合计出部门汇总数,纸质报表需经教师个人核对后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FTP上。请各系部及时报送人事处(劳资科427室),以免影响教师工资发放。
联系人: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928118
2010-03-07
人事处劳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