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3 14:11:52  点击量:   信息来源:原创


院属各部门:


本次结项分两种情况,2012年及以前的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项采用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2013年立项下达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采用网上结项的方式。请系部通知重点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申请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应提交以下资料:


结项报告及以下附件:


1.项目计划任务书


2.项目研究报告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成果复印件(根据任务书里的预期成果,此项非必要内容)


4.代表性论著、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5.其它论著的首页或论文复印件


结项报告中的专家意见,要求专家人选不能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且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必须具备正高以上职称,专家手写意见并签名,专家所在学校加盖公章。


发表论文须注明“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计划项目”字样及立项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2012年及以前的项目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上述提交的材料以结项报告为封面、自制目录,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合订本一式2份,附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送交科研处。


三、2013年项目在线结项要求


按照上述要求整理好所有纸质材料后,不要装订,到科研处审核盖章。然后请参照附件1的说明,将结项报告转换成PDF文档上传云平台,表中所有包含签字、手写意见、盖章的页面,均须扫描成图片后,排版到原位置。


四、受理时间


2012年及以前的项目,纸质结项材料,要求1120日前报送科研处;2013年项目,纸质结项材料,要求1120日前送交科研处审核盖章,1122日前完成上传。


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名称、目标、人员的,将不予办理结项。项目到期但不能结项的,将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处理。



科研处


20141113


附件1:省厅项目结项申请流程流程(公开).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2014格式).doc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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