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 发布:   2009-12-21 23:41:23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我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核心,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6项工作,为促进我部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体系

1、党总支是我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部发展总体规划,融入我部各项中心任务。每年要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召开工作会议,做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支持总支纪委委员开展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部行政领导班子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我部反腐倡廉建设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每年至少1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4、部党政领导班子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

1、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每两周召开一次部党政联席会议例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系部学科规划等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评优评先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经党政联席会集体决定,对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在院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实施财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以及实施财务公开,每学期末通过二级教(职)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情况。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禁止“小金库”,任何部门设立“小金库”的。不经学院批准,本部门不得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服务活动。

4、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制定系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定期在师范部公示栏和网站向全体师生公开。定期召开我部教工暨会员大会,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5、制定《师范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将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教师考评重要内容。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突出思想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坚持每年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开展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内容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2、加强师德学风建设。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师德规范体系,提高教师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倡导“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范部理念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师范部精神。

3、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教师队伍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和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形式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合格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

师范部党总支

200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