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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巡视整改机制 提升成果运用质效  

省委巡视办主要负责人就《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更新时间:2022-11-07 12:06:07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经省委同意,2022年8月31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实施保障等予以明确。日前,省委巡视办主要负责同志就《实施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和考虑?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2021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今年8月31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出台该办法,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巡视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整改成效明显提升,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存在着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存在“过关”思想和应付心态,搞文字整改、虚假整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抓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有的职能部门责任不够明晰、贯通协作不够顺畅,影响和制约了巡视工作效果。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把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具体化,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质效,推动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问:请您谈谈《实施办法》把握的原则?

答: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重点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统一性原则。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注重与《意见》保持高度一致、与已有制度规定相衔接,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坚持实践性原则。系统梳理省委巡视工作的实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要求,厘清各方职责任务,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我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有效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三是坚持操作性原则。针对我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规定,创新方式方法,能明确的工作任务尽量明确,能细化的工作措施尽量细化,做到既解决当前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体现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问:《实施办法》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和刚性约束?

答:《实施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提出要求,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巡视整改责任。分别对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明确。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其中,主要负责人调整的,1个月内将调整情况报送省委巡视办。二是抓好集中整改。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日起20日内,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3个月的集中整改。统筹推进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巡视反馈后1个月内,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提升整改质量,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列席指导。会后15日内,被巡视党组织向省委巡视办报送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四是报告集中整改情况。巡视反馈后3个月内,被巡视党组织向省纪委监委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报送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抄送省纪委监委。五是公开整改情况。被巡视党组织自收到省纪委监委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视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六是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改结束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每半年向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全部完成。

问:《实施办法》对强化省纪委监委机关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省纪委监委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自收到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作为研判被巡视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生态等情况的重要参考,对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列席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审核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作出总体评价,提出整改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提升整改成效。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期结束3个月内,省纪委监委通过省委巡视办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监督情况。三是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指导派驻(派出)机构和被巡视地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协助、推动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督促处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指导省辖市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做好对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

问:《实施办法》对强化省委组织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对省委组织部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提出要求。一是办理巡视移交问题。对巡视移交的问题,自移交问题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把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列席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对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三是审核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省委组织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提供省纪委监委,在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结束后3个月内,通过省委巡视办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监督情况。

问:《实施办法》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巡视成果运用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实施办法》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办理巡视移交的建议,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自收到巡视移交建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办理进展情况。有关主管或监管部门对巡视通报的专题报告或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认真研判,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政法机关、信访等部门对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事项,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办理进展情况。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结合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党组织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应当加强对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的监督,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问:《实施办法》要求巡视机构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实施办法》分别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提出要求。一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每年至少2次听取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听取不低于20%的被巡视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二是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反馈和移交等工作。在省委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之日起15日内,向被巡视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意见,提出整改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巡视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结合职责,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向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等介绍巡视有关情况;审核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巡视县(市、区)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同时向其所在省辖市党委通报巡视情况,督促其统筹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省委巡视办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协调巡视组做好巡视反馈、移交等工作;巡视反馈后15日内,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通报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向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报送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评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调整的,及时提醒督促其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重点督办与巡视工作有关的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事项,督办结果向省委报告;跟踪了解每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及信访举报事项办理等情况,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加强汇总分析,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巡视整改督促检查。

问:《实施办法》在实施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施办法》主要从3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省委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领导。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定期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视整改监督情况汇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巡视成果运用情况汇报。二是组织开展巡视整改评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机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限期整改。三是严格问责追责。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由省委、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及时约谈提醒被巡视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扛牢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本地区本部门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视巡察机构对照要求,认真梳理任务清单,及时出台配套制度机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省委巡视机构将通过实地调研、指导督导、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作者:刘勰、崔文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