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文件“校发〔2015〕35号”、“校发〔2015〕36号”精神,现将落实2016年度科研项目绩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到账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1、纵向项目:项目拨款明确间接经费和直接经费比例的,绩效支出按间接经费25%核定;个别项目经费构成未明确比例的,间接经费按到账额的20%核定,其绩效支出按间接经费的25%核定。纵向项目绩效支出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横向经费:绩效奖励按项目经费额度不超过20%核定,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二、申报程序及发放时间
1、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绩效申请表》(见附件),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汇总。
2、以学院为单位,12月7日,将纸质表格提交科研处对应科室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连同电子版一并转交至财务处123房间。
附件:《科研绩效申请表》/upload/news/file/20161202/20161202111851_86604.xls
科研处 财务处
2016年12月2日